本报讯(记者裴晓兰)房地产商被上门讨债后,其私人保镖董某纠集多人殴打讨债者,致对方一死一伤。事后,董某逃亡10年最终投案。前天,他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市二中院受审。
现年33岁的董某是唐山人。2000年来京后,在东环广场一家房地产公司任老板邓某的保镖。
检方指控,2001年11月29日上午,邓某的债主带人到房地产公司讨债时,与邓某发生了纠纷,董某随后纠集多人在公司内持棍棒、砍刀等凶器殴打讨债者,致对方一死一轻伤(偏重)。案发后,董某逃跑。直到2011年,他才投案自首。
法庭上,董某表示认罪,他说,案发当天他本该休息,但接到老板电话,说有人在公司闹事,他就打车赶到公司,直接去了老板的办公室。“我看见老板脑袋上有个包,说是被人打了。正说着,就听到办公室外边打起来了。”董某说,他出去后看到一帮人在打架,就冲过去踢了其中一人,之后打车回到暂住地。
不过,公诉人出具的案发现场其他人的证言和供述显示,出事当天董某叫来10多个人,殴打前来公司要债的人。据悉,被董某纠集的人中有两名已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刑。